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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推出电梯保险 南京、苏州等四个城市试点
作者: 2014-02-07 11:21:57 浏览: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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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今天起,我省开始在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南通四个城市试点实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,并逐步在全省推行。这项保险的中心内容是,一梯两户的10层普通住宅电梯投保,居民每户每年只要缴不到1元的保费,而出了电梯事故,最多能赔偿500万元。对于这一规定,市民反映如何?

  新出炉的电梯责任险规定,如果发生了电梯责任事故导致乘客死亡、伤残,每个人最高能得到80万元的赔偿;而如果因为电梯责任事故导致受伤,每个人最高能得到8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。如果是因为电梯事故,使得乘客的财物出现了故障、损毁的,最高赔两万。但如果一个电梯事故中有多人受伤或者 死亡,所有的赔偿有一个累计上限500万元。南京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建强介绍:“它不是那种强制性规定,这个保险还是一种自愿性的保险,它的成本支出很小。 我们算了一下,每家一户一年还不到一元钱,就是一块钱的付出,如果你受到伤害了,最高可以赔偿80万元。这个对老百姓来说非常好的事情。”

  面对这样的好事,居民怎么看?洪武大厦的袁阿姨说她不愿意出这份钱:“我们交了公共基金在里面,物业的事,不是我们的事,保险不应该我们来交,应该物业来交。我们公共基金、维修基金都交的,当时就保证我们住户,人身安全都保证的,还让我们交干嘛呢?”

  按照质监局出台的规定,商场、写字楼等场所的电梯,费用大头由产权人或者物业公司承担。但是,新街口城开大厦的物业公司朱主任并不赞成这项规定:“作为 现场管理者,电梯出现安全事故比较多,我们希望它投个保,花个小钱,买一份安心。这个钱,归根结底是谁出这个钱?从我们物业的角度来看,额外出这一份钱, 物业人员成本所有成本都提升,这一块不在原来的成本之内,可能有点吃力,我们物业公司电梯多了,几百台呢。”

  对此,王建强解释:“原则上是电梯维保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。但是目前的具体操作方式还没出来,现在看到的只是一个框架。我们省局跟三家保险公司在谈操作方式。等具体的操作方式公布出来以后, 看看下面怎么操作吧。”

  住在科巷新寓29楼的曹阿姨告诉记者,比起赔偿,她更在乎平时电梯的质量与安全:“掏就掏无所谓,好处肯定是有,万一我们被困在里面,或者发生什么意外,有个保障嘛。但是我们的电梯没人问,没人管,存在问题啊。”

  近年来,电梯困人的情况很常见。针对这种情况,省质监局还在这次的电梯责任保险中专设了“精神抚慰补偿”条款,这项尝试在全国来说也是首次。如果乘客被 困电梯超过两小时,每个人最多能拿到200元精神抚慰补偿。王建强:“同时对整个江苏来说,大概有25万台电梯,这得益于江苏电梯数量的庞大,才能推出这 个比较好的险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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